管理制度

培养质量管理

东北大学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规定

教学改革是高等学校各项改革的核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学校各项工作的主旋律,是高等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积极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促进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开展,发挥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在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主要任务

1.高等教育规律及特点的研究;

2.学校的定位、办学方向、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研究;

3.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培养计划的制定及试点工作;

4.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及教材建设工作的研究;

5.实践教学改革及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6.教学检查及考试改革;

7.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方面的研究;

8.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开发及应用方面的研究;

9.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

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

学校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以规划与计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规划的制定与管理

根据国家及省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的具体情况,学校每五年制定一次教学科学研究规划。首先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发出通知,规定立项课题的范围、申报程序及评审办法,各单位申报,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规划课题的数量、完成时间及资助情况。在学校规划的基础上,评选出申报国家及省部级规划课题的项目。

学校教务管理部门负责对立项课题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按进度完成的课题,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有权停止经费资助,甚至取消立项资格。

2.奖励工作

学校定期开展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对于符合国务院发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东北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在人才培养方面效果明显的项目给予奖励。

3.试点工作

经论证,凡是符合教育规律,理论根据充分,代表学科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并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推广价值的改革项目,均可进行试点。在试点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

4.规划课题的计划管理

为了更好地进行国家及省部开展的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学校将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部分项目重点支持,帮助其尽快完善,并完成成果鉴定等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30        浏览: 70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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