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把教学工作质量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标准,全面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特制定东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考核办法。
一、检查及评价
(一) 组织与领导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牵头,成立教学质量检查评价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检查、评价与奖惩工作。检查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和学生信息组。督导组主要由督导员组成,负责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日常检查、随堂听课等工作。学生信息组主要由品学兼优的学生组成,负责组织广大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二) 工作与实施
1.评价原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原则: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2.评估等级
课堂教学质量共分5个等级:优秀(90分及以上)、良(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 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3.检查办法
第一,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全体教师的综合表现,对本单位教师进行排序,然后根据表1课堂教学评价赋分表的规则给每位教师赋分(W1),学院不予评分者按0分计。
表1 课堂教学评价赋分表
所在区域 | 等级 | 得分 | 占全部教师比例 |
前10% | A | 95 | 10% |
11%-40% | B | 85 | 30% |
41%-70% | C | 75 | 30% |
71%-90% | D | 65 | 20% |
91%-100% | E | 40 | 10% |
第二,由学院教务管理人员组织该门课程的学生(答卷人数要达到上课学生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填涂“东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卡(学生填写)”(附件1),计算学生评价分数(所有学生问卷评分总和÷答卷学生人数)。
第三,根据学生评价原始分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教师进行排序:
1) 在本学院范围内按原始分数排序,按表1规则给每位教师赋分(W2);
2) 对教授同类课程的教师排序,按表1规则给每位教师赋分(W3)。
第四,对学生评价结果中的最高和最低两部分教师以及中间部分教师的随机抽样,组织督导员听课,填写“东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卡(专家填写)”(附件2),对学生评价分数进行复核,确定学生评价的真实度及W1-W3各分值的权重,见表2。
表2 权重系数与真实度的对照表
真实度 | q1 | q2 | q3 |
≥90% | 0.2 | 0.2 | 0.6 |
80-90% | 0.4 | 0.2 | 0.4 |
<80% | 0.5 | 0.2 | 0.3 |
第五,真实度的确定方法,以督导员的评价结果与学生结果相一致的课程门次数占督导员选评的所有门次数的百分比,作为学生评价的真实度。
第六,课堂教学质量得分(W)的计算方法:
W = W1×q1+W2×q2+W3×q3
q1、q2、q3为W1、W2、W3的权重,见表2。
二、奖惩办法
(一)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将作为任课教师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与教学有关的各种奖励以及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对于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者,将给予奖励;对于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者,将对任课教师进行限期整改、提高,取消各种与教学有关的奖励资格;对连续多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较差者,学校将不再聘任其讲授该课程,或取消其教师岗位资格,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三、复核制度
为保证教学质量评价的公平、公正、准确,学校对较好和较差教师将不定期组织督导员进行听课复查;对于其他教师,采取随机抽样方法组织督导员听课。
四、公示制度
每学期评选结果在校内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