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进一步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东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东大教字〔2014〕5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构建强有力的组织管理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学院(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各学院(部)应根据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工作计划,并应根据专业的特点、培养目标和教育部、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要求,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外语、文法、体育、艺术等文科类专业须制定适合专业特点的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规范,并在教务处备案。
3、各学院(部)应加强指导教师力量,注重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加强对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过程的检查。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加强过程管理,提升论文质量
各学院(部)在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1、严把选题关
选题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依照所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尽可能与科研、生产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工科类专业以毕业设计为主,文理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实用价值。选题类型要多样化,题目的选择应坚持一人一题。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经系(研究所)讨论审定后,再由指导教师及时填写任务书。
2、加强开题论证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包括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开题报告一经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允许更改。
3、做好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
学校允许部分学生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设计,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部)进行审核批准。校外指导教师须由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校外单位须为学生提供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学院(部)还要为该部分同学配备校内指导教师,负责督促、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4、落实中期检查
各学院(部)要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质量,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5、加强论文指导
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应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学院要组织做好阶段性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6、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在所需材料齐全,严格坚持评分标准,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与评分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录到乾豪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按1%左右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上报到教务处。。
三、实行网上动态管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过程管理与考核,确保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学校购置建设了“东北大学实践教学生态管理平台”(网页版)(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219.216.96.37(教务处网站有相应链接),从2017届开始,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纳入平台进行管理与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部)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制定适合自身的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将相关流程在平台发布,并根据时间节点将相关要求通知给指导教师及学生。
2、各学院(部)实时监控指导教师与学生的任务完成情况,对于不使用平台或者不按时提交工作量的指导教师与学生应及时给予督促纠正,做好平台推广初期相关工作。
3、各学院(部)应督促指导教师按平台要求细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每周给学生发布相应任务,要求学生按时提交相应文档,并给出每周评分。各学院(部)应要求学生及时关注平台信息,按时完成并提交指导教师发布的任务。
4、各学院(部)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环节应将平台使用情况(教师发布任务情况、学生提交任务情况、教师审核任务情况等)纳入评选指标。
教务处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