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下发给学院教学办,并按各年级培养计划再次核准各个专业、各年级教学计划相关数据。
培养计划核实修改应该注意的问题:
1. 培养计划中的课程信息以课程基础数据库信息为准。若培养计划中的课程数据与课程基础数据库数据信息不一致时,填写《东北大学培养计划变更申请书》,按照课程基础数据库的要求进行修改。核对课程编号时,明确是哪个学院开设的课程。杜绝课程的开课院系与课程编号中的所包含的开课院系信息不一致; 核对课程名称时,按照课程基本信息库的各项数据进行核对。核对课程时,对课程类型、考核方式、课群、周学时、开课起始周(参考第2、3项)仔细核对。对课程中包含的在计算中心上机教学环节,正常教学时间每次按2学时进行安排。为保证顺利开展课业组织工作,本次核定后的数据不得再次进行修改。
2.填写每门课程理论部分的周学时要与起止周相对应(周学时×周数=理论学时),做到准确无误。
3.综合考虑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合理均衡分配教学任务,须平均分配课程起止周(理论学时40学时的课程,可以安排半学期,40学时以上按1~19周安排)。
4.要取消选修课时,必须满足培养计划课群中至少学分数,否则由于课程开不出造成学生因未修满学分而不能毕业,学院将承担一切后果。并附上取消原因的情况说明(A4纸大小)。
5.各年级在执行学期计划中,要严格遵守培养计划在教学环节、教育系列、课群、课程类型、开课模式、考核方式等方面的要求,不允许自行删改。
6.仔细核对生产实习、认识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注明实践教学地点(校外或校内),同时说明是否需要上机实践,并制定上机地点,对选择计算中心上机,请做标注。
注:制定实践教学环节时要充分听取实践教学管理科的指导性意见。
7.校内的生产、认识实习、课程设计和上机实习等实践环节,原则上不占用理论教学周。如有特殊情况,须在不停课的基础上,在指定周的下午时间进行安排。
8.校外实践环节需集中时间进行,尽量安排在假期的机动周(每学期的机动周为3周)。
9.学期计划审核无误后由各学院所属的研究所(系)、教研室主任确认并签字,并由教学院长(主任)确认、签字后送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备案,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8周周五)。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