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大教字〔2014〕5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1. 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的原则。
2. 体现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3. 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4. 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5. 择优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二、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 非定向培养全日制本科生。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 符合相关专业学习的身体要求。
4. 转专业时无不及格记录。
三、 转专业的学生类别
1.学业优秀类
总平均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前20%的学生。
2.学科专长类
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或极高的兴趣和爱好,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授权专利,或在省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或提供特殊专长证明证实转到相应专业更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的学生。
3.学业困难类
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证明,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
四、转专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在《东北大学转学、转专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各学院实施学生转专业工作。
2.学校制定了2014级转专业工作进程(详见附件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确保2015年9月2日前完成所有转专业工作。
3.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制定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领导小组名单、考核小组名单,明确时间安排、考核方式、考核程序、拟转出转入学生人数等,实施方案于6月29日前上报教务处。
4.学校纪委办[监察室]对转专业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
五、几点具体说明
1. 国防生、定向企业学生、预科转正入学学生、内地新疆西藏班等四类学生属于定向培养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2. 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不允许跨类别转专业。
3. 文史类(哲学、教育学、文学、法学)专业不能转到理工类(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理工类专业可以转到文史类专业,具体办法由接收学院制定。
4. 转入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班”的具体要求:入学时为理工类考生,符合我校转专业基本条件,学习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者即可提出申请,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录取。“会计学专业ACCA方向班”可作为《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中的志愿之一进行填报。
5. 为确保全校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应督促任课教师在7月31日前将2014级本科生考试成绩登录完毕。
6. 每生限报一个转专业类别两个专业志愿(申请表见附件2)。
7. 2012或2013年入学,因故降到2014级的学生是否可以转专业,由学院自行确定。
8. 学院应明确是否录取第二志愿学生,如果录取第二
志愿学生,则在转入考核的时候应该注意要包含第二志愿学生。
东北大学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