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和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一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8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东北大学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工作,同时确定辽宁省第十一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名单。请各学院(部、中心)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原则上需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2—2014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4.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原则上需为校级教学名师且非现任校级领导,已获得前十届辽宁省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5.其它条件依照《辽宁省第十一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二、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由学院(部、中心)择优推荐。每学院(部、中心)限推荐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各1名;
2.学院推荐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依照《辽宁省第十一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遴选指标体系》对候选人进行遴选,确定校级本科教学名师奖的人选和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推荐人选;
3.“教学名师奖”遴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程的优秀教师。
三、申报材料
1.候选人需填写《辽宁省第十一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候选人需录制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学院(部、中心)需填报《2015年度东北大学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一式1份)。
申报材料的相关电子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请各学院(部、中心)于2015年6月8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同时将《汇总表》(EXCEL格式)、《推荐表》(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wd@mail.ne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请各学院(部、中心)按照教学录像上传方式说明(请于教务处网站查看),将每位侯选人的教学录像上传至百度云网盘,并将公开链接地址填写到《汇总表》中。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吴镝;联系电话:80858
附件:
附件1:辽宁省第十一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教学名师奖遴选指标体系.doc
附件2:2015年度东北大学本科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xls
附件3:辽宁省第十一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侯选人推荐表.doc
东北大学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