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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订2015版本科专业培养计划的通知

东北大学教务处

东北大学教务处     [2015]     9  号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制定(修订)东北大学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0]32号)、《关于开展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综合改革的通知》(教学[2014]40号)及《组织开展修订2015版本科培养计划工作会议纪要》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2015版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制订工作以及为了配合学校招生政策的变化,决定启动专业(类)培养计划的调研与制订工作。

在制定培养计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增强就业能力为引导,以提高专业素质和动手能力为重点,以因材施教为手段,开展多种人才培养模式。

对2015版培养计划的编制要求如下:

1. 研究型大学的专业培养目标清晰明确。完善培养计划的架构、重构优化课程体系、丰富教学内容、融合教学改革成果、科研成果等,须切合实际地与专业培养目标有机结合。

2.按大类专业制订培养计划。

按学校的要求和安排,大类所涉及到的原有各专业,以合并同类项为原则,共性课程保留(课程类型可以不变),非共性课程均按选修课设置。

3. 修订2015版培养计划的要求

⑴继续回复学生问卷调查的内容。

根据对2010、2011、2012届应届毕业生对本科专业培养计划问卷调查工作,对于2次以上(含2次)学生评价低于75分的课程必须给出有效答复:

A)上级文件指定的课程:暂不修改但要进行调研;

B)评价结果有些偏颇的课程:仍保留,但要留意观察;

C)确实存在问题的课程:今后在制定新计划时立即修改。

⑵科学安排实习、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进程要准确。

⑶实践教学必须满足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需要。

(请参考: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本科培养计划须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

⑷培养计划的修订必须要有企业人员参与。

⑸进一步提高为教师和学生的服务水平。

⑹学位课程学分占理论教学至少达到学分的比例不应高于75%,选修课学分不应低于25%。

⑺开设课程必须指定考核形式:百分制、五级分制或二级分制。

⑻形势与政策(1) *、形势与政策(2)课程考核成绩记载方式为二级分制(见附件)。

⑼开设的概率论课程统一改为开设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56学时)(见附件)。

4、培养计划中的课程按照课程库中的课程基本信息设置以课号“B”开头的课程。明确根据课程的性质和作用而进行的分类,即课程类型只分为学位课“*”、选修课(鼓励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

5、编制培养计划应注意每学期周学时平衡。建议24~28学时/周,第一学期课时数不低于26学时/周。

6、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⑴课程设置及教学环节的紧密接续;

⑵学期设置课程学分分布均衡;

⑶本专业设置的非本学院开设课程,必须与开课单位事先沟通,达成并履行开课意向,双方有相关的备案材料;

⑷按规定执行学校对部分课程设置学期的安排,参见附件;

⑸杜绝漏课、杜绝课程内容重复等。

7、2015版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制订工作于2015年4月10前结束。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发布日期:2015-03-24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4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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