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了开展本科生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工作,适应未来招生模式的变化以及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综合改革的研讨工作,研讨内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一)设置创业学分
在进行正常的制(修)订培养计划工作的基础上,要充分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切实有效地把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与实践纳入到培养计划中,旨在进一步强化学生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拟在培养计划中设置创业学分,为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创业学分数一般不低于20,学生在校期间凭创业实践成果获得创业学分,可替代实践类模块与素质教育类课程的学分。鼓励学有所长、创业欲望强烈、具有创业潜质和能力的学生踊跃创业,创业实践成果由学生创新中心提出相关的内容和标准,学院(部)提出各专业创业学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细则。
(二)修订培养计划
1、修订培养计划时须注意以下问题:分析现存问题及解决办法;研讨通识类课程的设置,应满足同大类中各专业学生能力培养的要求;如何设置学科前沿类、国际化类课程;体现专业认证要求;体现卓越教育理念;体现“树梁计划”等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东北大学办学特色等。
2、为了更多地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与创业的前提条件,须研讨如何减少总学分数。
3、研讨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以及公共外语、体育等公共课的合理设置。
二、与培养计划相关的其他工作
1、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相关要求,修订与完善专业培养目标。
2、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分析学生能力达成的依据。
3、编写专业简介(中英文)与课程简介(中英文),字数300~500,并由课程所在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负责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简介模板参见附件。
三、关于研讨工作的时间安排
1、关于设置创业学分及大类培养计划的修订方案于2014年11月18日前完成。
2、关于培养目标修订、能力达成分析以及课程简介、专业简介编写等工作于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沈峰满83687327、胡忠武83681251
附件一:课程简介(中文版).xls
附件二:课程简介(英文版).xls)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