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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深化本科课程考核改革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2012】4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东北大学关于本科课程考核改革的意见》(东大教字【2010】16号),在全校本科课程考核工作中深化改革,进一步落实文件中要求做到的具体内容。

1、考核过程全程化。从本学期开始,所有考试课程的考核必须贯穿整个教学过程。考试课程考核成绩至少由三部分组成,授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和培养要求科学设置平时、期中和期末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申报参加网络化考试试点的课程,期末成绩的比重不应高于50%,消除“一考定乾坤”的弊端,减轻学生期末考试的压力。

2、考核形式多样化。授课教师应根据专业特点,结合课程性质和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形式。通过考核,培养学生的能力,提升学生素质。从本学期考试,所有考试课程的平时及期中成绩要在期末考试前报学院教学办备案,不得将平时及期中成绩作为调节期末成绩的手段。

3、开展考试改革的立项工作。从本学期开始,进行网络化考核的立项申报工作,对于影响面广,改革力度大,预期成果显著,具有推广示范作用的课程给予立项支持。改革立项由课程教学组负责人或授课教师个人申请,学院负责审核,由学校教务处拨经费额度给各负责人。项目期限为1-2年,经两轮实践后由学校组织验收。

4、开展考风考纪宣传和教育工作。考核方式的改革必将带来教学方式方法的变革,广大教师要切实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各单位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杜绝违纪、作弊等学术不端现象及行为,保持和发扬我校优良传统和校风。

上述要求将做为本科教学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部门将组织随机检查和抽查,并将结果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细则予以落实。

东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改革试点项目申请书.doc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本科课程考核  改革  通知   

抄发:各学院、、部

东北大学教务处  2013年4月2日印发


发布日期:2013-04-03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1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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