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2年3月28日召开“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教学秩序”会议至今,在多方共同努力下,2010版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核实工作经过多次反复修正,已逐步规范统一。为了更好地完善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现部署今后工作如下:
1.再次校核审定2010版培养计划
现将最新2010版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word文档)发给各学院,请再次认真校对核实。要求各学院将本学院相关专业word文档打印输出,除第八、九、十、十一项外其它各项将逐一审核,如有错误请在纸质培养计划上用红色笔修改,不得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再行修改。
2.编制完成2011、2012版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
在制订2010版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基础上,编制完成2011、2012版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具体要求:
1)每个课群(课程类别)要求至少达到学分数应不小于学位课学分数。
2)培养计划总学位课(不含实践教学)学分数占毕业要求达到至少学分数(不含实践教学)的比例不大于70%。
3)通识课问题。请各专业认定2010版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中属于通识课程的名称、学分,毕业要求至少达到总学分(不含实践教学)并完成表一、表二。并提出希望通识课在总学分数中占的适宜比例。
表一:×××学院×××专业通识课程表
序号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所属课群 |
1 | ||||
2 | ||||
3 | ||||
合计 |
表二:×××学院×××专业通识课程数据统计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课程门数 | 课程学分 | ||||
通识课 门数 | 理论至少 达到总门数 | 通识课门数 比例(%) | 通识课学分 | 理论至少达 到总学分 | 通识课学分 比例(%) | ||
注:统计时只统计理论课程,不含实践课程。
通识课门数比例系指通识课门数占毕业时理论课程至少达到总门数比例。
通识课学分比例系指通识课学分占毕业时理论课程至少达到总学分比例。
4)校对。请留意专业教育系列 “专业选修课(专选)”、素质教育系列中的“新知识”和“人文类选修课”课群均为选修课,不是学位课。
5)确认“教学进程表”与“实践教学安排一览表”内容的一致性。
6)务必简要填写“实践教学安排一览表”中的“内容及要求”。
3.时间要求
2012年5月23日(星期三)前报交2010版本科生培养计划核实稿,2012年6月8日(星期五)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2011及2012版本科生培养计划数据录入与修改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