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通知公告

关于制订2012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制定(修订)东北大学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0]32号)及《关于制订2010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教学[2009]53号)、关于制订2011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教学[201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教学发展实际情况,并分析2010届、2011届毕业生对培养计划问卷的反馈情况,在以往制订培养方案、纵横向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12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在制定培养计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增强就业能力为引导,以提高专业素质和动手能力为重点,以因材施教为手段,开展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外语教学(推进全英文授课专业建设、全英文授课课程建设、双语课程建设、设置科技外语或专业外语课程建设等)。

对培养计划的编制要求如下:

1、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本科培养计划须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

2、基础数据唯一化,必须按照课程库中的课程基本信息设置以课号“B”开头的课程。

3、明确根据课程的性质和作用而进行的分类,即开课模式只分为学位课“*”、选修课(鼓励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两类。

4、编制培养计划应注意每学期周学时平衡。建议24~28学时/周,新生第一学期不低于26学时/周。

5、学位课程要求学分占至少达到最少学分的比例不应高于70%。

6、成立制订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负责培养培养计划的制订与修订工作。学院制订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由5~7名教授组成。学校制订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由13~15名教授组成。

7、实际工作中,请注意解决好以下问题:

1)课程设置及教学环节的紧密接续;

2)学期设置课程学分分布均衡;

3)本专业设置的非本学院开设课程,必须与开课单位事先沟通,达成开课意向;

4)课号、课程名称、学分准确对应;

5)按规定执行学校对部分课程设置学期的安排,参见附表;

6)杜绝漏课;

7)杜绝课程内容重复等。

8、2012版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制订工作于2012年5月中旬结束。


附表:部分本科专业课程设置情况。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发布日期:2012-04-06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353 次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