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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东北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1〕23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1〕2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大力表彰在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同时确定推荐国家第六届、辽宁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名单。现将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候选人必须是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2008—2010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

2. 其他条件依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

3. “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4. 申报2011年东北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每学院(部、中心)原则上推荐1-2名,若推荐2名需排序。

5.往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可自愿申报第七届省级教学名师奖。

6.往年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可自愿申报第六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二、评选程序

1.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由学院(部、中心)择优推荐。

2.学院推荐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依照《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部分)》,评选2011年东北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国家第六届、辽宁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

3. 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增加学生评价环节,各学院(部、中心)须组织学生对推荐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情况一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4. 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网络或会议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表彰和推荐人选。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候选人推荐表一份。采用《国家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表(本科部分)》。

2.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一份。

3.候选人个人资料各一份。

上述申报材料下载地址:http://www.zlgc.org/质量工程项目列表/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与表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附件部分。

4.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学校初评时暂不提交。

5.佐证材料:教材、代表性论文或论著、各种获奖证书及有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中心)于2011年5月4日8:00-17:00时之间,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王宁;联系电话:80858

请各学院(部、中心)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发布日期:2011-04-27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3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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