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为有效地开展课业组织工作,教务处已将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执行计划数据基本录入完毕,请各学院按各年级培养计划准确核实修改各个专业、年级培养计划数据。修改权限开放时间为第9周周三(10月27日)~第10周周三(11月3日)。
培养计划核实修改应该注意的问题:
请认真核实修改各专业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执行计划。2006年版本培养计划适用 2007级各专业;2008年版本培养计划适用于2008级各专业;2009级新招生专业以新制订的培养计划组织教学,其它2009级专业暂按2008年版本执行。2010级按系统中的数据为准,但也须核实准确。
1. 核对课程编号时,明确是哪个学院开设的课程。杜绝课程的开课院系与课程编号中的所包含的开课院系信息不一致。
2. 核对课程名称时,按照课程基本信息库的数据标准核对,不允许任意修改课程名称,包括与之相关数据。
3. 核对课程时,对学期学时、学分、周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设计学时、课外学时及考核方式须仔细核对。对课程中包含的上机教学环节,每次按2学时进行安排。为推进教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培养计划中的课程信息以课程基础数据库信息为准,现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已经将学分、学期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等5个字段设为不可修改字段。如培养计划中的课程数据与课程基础数据库数据信息不一致时,按照课程基础数据库的要求进行修改,填写《东北大学培养计划变更申请书》,确定后的数据将执行一学期,在教学运行期间不再修改,以保证教学管理秩序的稳定。
4.学位课程请在“学位课”字段打“√”。
5.关于开课模式只有两种形式:任选课和必修课。任选课的开课周一律从第3周开始。
6.保证教学任务分配合理化,课程起始周要求平均分配(课程学期学时超过40学时的课程按1~19周安排)。
7.仔细核对生产实习、认识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注明实践教学地点(校外或校内),同时说明是否要上机实验,是否在计算中心。注:所有的生产实习、认识实习、课程设计、上机实验等实践环节都要给出课程编号,按课程要求给出相关数据。
8.目前学校教室资源紧张,在保证课程教学安排合理性、完整性的基础上,有效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
9.校内的生产、认识实习和课程设计,上机实习,原则上不占用理论教学周。如有特殊情况,须在不停课的基础上,在指定周的下午时间进行安排。
10.校外实践环节需集中时间进行,可安排在假期的机动周(每学年的机动周为3周)。
11.做好新招生本科生专业培养计划数据的录入核实工作。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