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学校统一安排在20周考试。现将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科目清单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按以下要求认真核实、修改上报:
1.核实考试科目是否为考试课、是否有遗漏;
2.核实考试科目课程名称、编号、考试班级、学生人数是否正确;
3.考查课一律不排入期末考试日程表,如任课教师进行期末考核时需要借用教室,请学院教学办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4.如对考试场地或考试时间有特别要求(如:语音教室等),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5.开卷考试的科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6.核对后的考试科目清单于2010年6月9日前送交考试考务科。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