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安排,请各学院上报2010年度实习计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EXCEL报表格式如下:专业、年级、实习性质(认识、生产或毕业)、学生实习人数、教师人数、实习起止日期、接受实习单位、二级厂矿、负责联系单位、备注。学院自行联系的在负责联系单位栏内填写“学院联系”,需要学校联系的填写“学校联系"。实习计划格式可在教务处主页文档下载中下载。
2.在鞍钢、本钢、大钢、宝钢及一汽实习的专业必须填写准确的二级厂矿名称,在上述单位进行毕业实习的专业(不论人数多少)必须上报计划,否则,实习接收单位不能安排。
3.实习计划必须与执行计划一致,实习地点暂不能确定的,实习时间必须上报。
4.各专业实习计划无论由学校或学院自己联系,此次一并上报。
5.实习计划必须经过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实习计划请务必于2009年10月30日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linhy@mail.neu.edu.cn。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实习计划 上报 通知
抄发:各学院、部
东北大学教务处
2009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