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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09〕90号)精神,积极组织立项工作并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每部门限报一至两个项目,并自行对申报项目排序。申报的相关材料电子档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各部门请于2009年10月27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初评,通过初评项目报省教育厅。


附件:关于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rar


二○○九年十月十日


联 系 人:刘士卿;电话:83689033;

邮件地址:liusq@mail.neu.edu.cn


发布日期:2009-10-10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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