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教学办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已经编制完毕,请各学院于2009年1月16日从乾豪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打印下发正式的任课教师、学生课表。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对调整课表工作要求如下:
1、安排不合理的课表应予以调整。
2、任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必须填写《任课教师变课通知单》,由所在学院教学院长、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后方可调课,否则,教学管理科不予受理。
3、学生在本学院以及相关学院有实验、上机课程的,请各实验室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
4、学校各教学馆是教学场地,不作他用。安排课表后,各学院如因教学原因需要使用学校教室,需提出申请,经教学院长、教务处主管处长同意后,由教学管理科统一办理借用教室手续后方可使用。其它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占用教室。
5、下发课表后,任课教师对课表提出问题者(如没有满足任课教师上课要求的),请在开学前的2月27、28日根据学校资源情况进行调课,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6、任课教师、学生课表以学院从乾豪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在打印下发的为准。
请各学院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及学生。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