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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核实修改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执行计划数据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

为有效地开展课业组织工作,教务处已将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执行计划数据基本录入完毕,请各学院按各年级培养计划准确核实修改各个专业、年级培养计划数据。修改权限开放时间为第11周周三(11月12日)~第12周周二(11月18日)。

培养计划核实修改应该注意的问题:

请,认真核实修改各专业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执行计划。

1. 核对课程编号时,要确定是哪个学院开设的课程。

2. 核对课程名称时,要按照课程基本信息库的数据标准核对,不允许任意修改课程名称,包括与之相关数据。

3. 核对课程时,对学期学时、学分、周学时、实验学时、上机学时、设计学时、课外学时要仔细核对。经核对如有修改要填写《东北大学培养计划变更申请书》,确定后的数据将执行一学期,在教学运行期间不再修改,以保证教学管理秩序的稳定。

4.是否学位课,在记录的尾部打“√”;

5.关于开课模式只有两种形式:任选课和必修课,没有限选课;

6.保证学生的教学任务合理化,课程起始周要求平均分配;

7.仔细核对生产实习、认识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并标明实践教学的地点(如校外还是校内),同时说明是否要上机实验,是否在计算中心。注:所有的生产实习、认识实习、课程设计、上机实验等实践环节都要给出课程编号,按课程给出相关数据。

8.由于学校教室资源紧张,保证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尤为重要,同时也要保证课程的完整性。

9.校内的生产、认识实习和课程设计,上机实习,原则上不占用理论教学周。如有特殊情况,就在不停课的基础上,在指定周的下午时间进行安排。

10.校外实践环节需集中时间进行,可安排在假期的机动周(每学年的机动周为3周)。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发布日期:2008-11-11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9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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