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落实《东北大学关于本科教学名牌工程实施意见》(东大校字[2003]93号),我校将在前几年教学名师奖评选、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的教学名师奖、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2008年东北大学教学名师奖、精品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名师奖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参评教师原则上为承担本科教学的教授。
3.学术造诣高,有取得公认的科研成果。
4.教学效果好,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所教授课程在同领域中有一定影响。
5.积极开展本科课程教材建设,自编或制作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电子教材)。
6.积极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自觉指导和帮助年轻教师提高授课水平,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二)申报材料
1.《东北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下载地址:https://aao.neu.edu.cn/static/文档下载/教学研究。
2.参评者个人资料:500字左右的个人简历、500字左右所属学科文字介绍、500-1000字的教学科研成果及教书育人等方面的文字介绍材料等。
3.5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制作的光盘须采用MPG或RM格式),暂不提交。
4.佐证材料:教材、代表性论文或论著、各种获奖证书及有关材料。
以上所要提交的材料,除按要求提交一式两份申报表,其余材料以个人网页的形式,提交光盘一份。要求非视频资料为数字化的,其格式为HTML文档。
(三)评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部、中心)推荐,报学校教务处。
2.本年度教学名师奖的评选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公示的方式进行。
3.确定校级名师奖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校长批准并予正式公布评选结果。
4.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二、精品课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本科课程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学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 .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课程教学队伍结构合理且形成梯队。
3.课程网站至少提供:
(1)《2008年度东北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
(2)自评报告(依据《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7)》);
(3)课程教学大纲;
(4)授课教案;
(5)习题;
(6)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
(7)参考文献目录;
(8)佐证材料(教材、代表性论文或论著、获奖证书及有关材料)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暂不提交)。
有关课程上网材料的要求:非视频资料应是数字化的,其格式为HTML文档。授课教案推荐采用PowerPoint格式。所制作的课程网页要求内容丰富、网页美观、各项链接畅通(其中教学录像可在线观看)。
4.参评课程在“东北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须连续三年不低于前10%。
(二)申报材料
1.《2008年度东北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两份。下载地址:https://aao.neu.edu.cn/static/文档下载/教学研究。
2.课程网站光盘一份。
(三)评选办法
1.课程组集体申报,学院(部、中心)择优推荐。
2.本年度精品课程评审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公示的方式进行。
3.经评审确定校级精品课程并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校长批准并公布。
4.学校在校级精品课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
三、申报时间
2008年东北大学教学名师奖、精品课程申报的截止时间:2007年12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2008年教学名师奖和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由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联系人:王宁、刘世卿,联系电话:80858、89033
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教学名师奖和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学校将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和《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7)》进行评审,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通过网络和会议方式对候选人和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名师奖人选和校级精品课程。申报人个人网站和课程网站是参加教学名师奖和精品课程评审的必要条件,请申报教师认真做好网站的组织和建设工作,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各学院(部、中心)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