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及《东北大学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计划要点》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东北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点或具有一定办学基础、未来若干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兴交叉专业点或结合国家和社会对紧缺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选择有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支撑的专业点。
2.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具有较长的举办本科教育的历史(特殊专业领域除外),重视本科教学,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力量、较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内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明显的办学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产业和领域的合作方面有良好机制和途径,合作密切。
二、评选办法
各学院(部)组织本单位申报,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采用网上评审的形式进行),公示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确定东北大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重点建设,并作为申报省级及国家级建设点的备选项目。
三、申报时间
申报东北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应填写《东北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纸质一式两份),并于2007年11月2日前将《东北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及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yk@mail.neu.edu.cn(联系电话:87368),逾期不予受理。
四、建设与检查
东北大学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周期为3年,学校将按年度对建设点投入建设经费,支持特色专业有关项目的建设工作。各建设点应每年开展一次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接受学校不定期的检查。学校将根据年度进展情况确定下一年投入经费额度,对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专业点,停止经费投入,取消其校级立项建设项目资格。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