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加以强调:

一、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学生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认真阅读《东北大学学生考试守则》,激励学生积极备考、诚实考试。

二、学生必须持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可到学院或公安处开证明)、学生证(或图书证)参加考试,重考生还须携带盖有学院印章的重考证明,凡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未办理考试手续而擅自参加考试者视为违纪,并取消成绩。

四、学生拿到试卷后,必须首先填写个人信息,姓名一栏如有更改,试卷视为无效。

五、每一标准考场(30人)必须保证2名监考教师监考,否则将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六、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试,不得迟到,并提醒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要求考生按学号就座。

七、监考教师应认真核查考生证件,并检查试卷上的姓名是否与本人相符。

八、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从本次考试起,如学校巡考工作人员发现考场内有违纪作弊行为,而监考教师未加以阻止并视而不见,学校将对监考教师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处理。


东北大学教务处

2007年7月11日


发布日期:2007-07-11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157 次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