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加以强调:
一、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学生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认真阅读《东北大学学生考试守则》,激励学生积极备考、诚实考试。
二、学生必须持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可到学院或公安处开证明)、学生证(或图书证)参加考试,重考生还须携带盖有学院印章的重考证明,凡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未办理考试手续而擅自参加考试者视为违纪,并取消成绩。
四、学生拿到试卷后,必须首先填写个人信息,姓名一栏如有更改,试卷视为无效。
五、每一标准考场(30人)必须保证2名监考教师监考,否则将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六、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试,不得迟到,并提醒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要求考生按学号就座。
七、监考教师应认真核查考生证件,并检查试卷上的姓名是否与本人相符。
八、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人员守则,从本次考试起,如学校巡考工作人员发现考场内有违纪作弊行为,而监考教师未加以阻止并视而不见,学校将对监考教师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处理。
东北大学教务处
200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