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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在开展“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立项”工作的同时将开展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工作。在汇总各教学部门提议的教学改革课题基础上,经研究讨论制定了“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指南”,现予以公布。望全校各部门踊跃申请,认真填写任务书,主动承担教学改革重任。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组成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条件

1)在学术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或在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威望;

2)热心于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

3)具有创新思想和改革精神;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组其他成员条件

热心于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按时完成教学改革及研究任务。

二、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报方式

依照“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指南”填写项目任务书(一式两份),并于2007年3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项目任务书要明确提出改革的背景、要解决的问题、改革方案、改革的条件要求、预期的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特色、推广价值及经费预算等。

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项目负责人及经费额度。

三、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成果要求

1)成果要求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成果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执行时间

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

四、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1.项目的实施过程采取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改革方案的设计、项目组人员任务分工、组织实施、总结及成果推广等工作;负责项目经费的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学校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负责成果鉴定等工作。

2.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应在人员工作安排、成果试点等方面为教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方便。

3.学校将不定期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并组织成果验收等工作。


东北大学

2006年12月31日


附件1: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课题-2006-12-29.xls

附件2: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任务书.doc


发布日期:2007-01-11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51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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