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在开展“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立项”工作的同时将开展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工作。在汇总各教学部门提议的教学改革课题基础上,经研究讨论制定了“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指南”,现予以公布。望全校各部门踊跃申请,认真填写任务书,主动承担教学改革重任。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组成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条件
1)在学术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或在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威望;
2)热心于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
3)具有创新思想和改革精神;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组其他成员条件
热心于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按时完成教学改革及研究任务。
二、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报方式
依照“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指南”填写项目任务书(一式两份),并于2007年3月1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项目任务书要明确提出改革的背景、要解决的问题、改革方案、改革的条件要求、预期的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特色、推广价值及经费预算等。
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项目负责人及经费额度。
三、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成果要求
1)成果要求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成果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执行时间
2007年3月至2008年9月。
四、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1.项目的实施过程采取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改革方案的设计、项目组人员任务分工、组织实施、总结及成果推广等工作;负责项目经费的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学校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负责成果鉴定等工作。
2.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应在人员工作安排、成果试点等方面为教学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方便。
3.学校将不定期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并组织成果验收等工作。
东北大学
2006年12月31日
附件1:东北大学教学改革重大课题-2006-12-2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