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大教字[2006]43号文件,应届毕业生在第八学期毕业资格审核前,经过重考后仍有不及格或无成绩课程门数不超过三门(含三门)者,学校再单独组织一次重考,现将考试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课程门数不超过三门(含三门)者可以补考(包含第7学期不及格科 目);
2、各学院负责考试科目、人数的统计工作,报开课学院汇总;
3、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4、假期组织好命题工作;
5、开学第一周周末前,开课学院将考试课程的科目、人数报送教务处考试考务科;
6、公共课由教务处考试考务科负责安排考试时间及地点,其它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考试时间,教务处考试考务科负责安排考试地点;
7、公共课考试在第二周进行。
东北大学教务处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