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理学院及工程训练中心:
为了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13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方案,加强本科实验与实践教学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实验与实践教学投资建设专项,推动国家级示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基础课程实验与实践教学建设工作。
按照学校实验与实践教学投资建设专项的实施程序与规定,要求各承担建设的单位首先必须对实施的建设专项进行充分科学论证。请各承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与内容(见附件)认真撰写东北大学实验与实践教学投资建设专项方案论证报告,学校将在近期组织实验与实践教学投资建设专项方案论证与审核,待论证与审核后,全面启动实验与实践教学投资建设专项。为此定于5月18日上午9时在校评估办公室召开实验与实践教学投资建设专项启动工作会议,请各单位按要求参加会议。学校在5月末组织专家进行建设专项方案论证与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东北大学教务处
200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