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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东北大学实验、实习活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北大学关于转发〈辽宁省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大校字[2006]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加强对东北大学实验、实习活动的安全管理,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长效机制,保证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实验、实习活动的管理,在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实习等活动时,要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要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组织纪律、交通法规及劳动防护教育,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1.教学实验、实习场所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2.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

3.各类教学设施、实验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学生外出实习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希望各部门能够根据文件要求,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并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个环节,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教务处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发布日期:2006-04-30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2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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