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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统一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制作、验印时间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毕业资格审核时(每年3月份)课程有不超过2门(含2门)不及格或无成绩的应届生可选择毕业、结业或随下一年级继续修读,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无成绩者可选择肄业或随下一年级继续修读。毕业审核时(每年6月份),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应届生课程[含毕业设计(论文)]没有不及格或无成绩的可以毕业;若课程[含毕业设计(论文)]有不超过2门(含2门)不及格或无成绩的应届生,按结业处理;若课程[含毕业设计(论文)]有超过2门不及格或无成绩的应届生,按肄业处理。” 凡是应届生带不及格或无成绩课程申请进入第八学期学习者,若在每年6月份证书制作及验印时,因不具有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而无法确定能否毕业的,其证书的制作及验印时间严格按以下规定统一办理。

1、学生若在证书正常制作时间后至20周周四前取得了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其所在学院应于20周周五将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及授予学位的报告提交教务处,教务处于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组织各学院对证书验印。

2、学生若在本学期20周周五至下学期第一周周三前取得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 各学院统一在第一个教学周周三将这部分学生的毕业及授予学位的报告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在第二个教学周周一组织各学院对证书验印。

望各有关单位及早通知应届毕业生。


教务处

2006年1月4日


发布日期:2006-02-28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58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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