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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经研究决定制定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东北大学 “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现代大学的办学理念,把人才培养放在首要地位,把本科教学工作作为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把教学改革作为高等学校各项改革的核心,积极营造教学改革的氛围和环境,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二、东北大学 “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总体目标

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切入点,加强素质教育,构建具有东北大学特色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并在教育思想、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实践教学及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具有推广价值的实践成果。通过研究与实践,探索适合研究型大学的教学模式,初步构建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本科教学体系。

三、东北大学 “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现有教学改革的基础上,加强领导、重点投入,强化基础、注重实践,鼓励创新、力求突破。

四、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的管理办法

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在管理上采取滚动的形式,即:学校定期(一般为一年)开展对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检查工作,对于不能按进度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学校有权取消其立项资格,并追回资助资金;对于有一定研究价值且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非规划项目,经审批可列入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

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经学校批准立项项目的研究、论证、试点、总结等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学校资金资助项目的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管理;项目的结题验收及鉴定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组织完成,并将结题验收及鉴定结果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备案。

五、制定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的程序

学校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指南》(附件1)、下发有关文件、接受申请、组织评审、公示及公布结果。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申报表》(附件二),一式两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除填写《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 “十一五”规划项目申报表》外,还应附支撑材料及阶段总结等有关材料。上述材料于2006年3月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学校汇总后,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及公示后,公布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名单。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为本部门落实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任务提供方便。


附件:

1.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指南.doc

2.东北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项目申报表.doc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发布日期:2006-01-12    东北大学教务处    浏览: 20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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